登录  |  注册
2020.12.24 | 供应链金融又迎政策利好!国务院宣布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由人民银行负责!
发布时间:2020-12-24 10:07:14| 浏览次数:

  2020年是供应链金融变局之年,国家多次在顶层设计方面给行业释放红利。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2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全国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在人民银行登记,助力企业担保融资。

 


会议指出,为进一步扩大改革效果,会议决定,2021年1月1日起,对动产和权利担保在全国实行统一登记。原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和人民银行承担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以及存款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等登记,改由人民银行统一承担,提供基于互联网的7×24小时全天候服务。


此前已作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的,不需要重新登记,有关部门要妥善做好存量信息数据移交等衔接工作。对新登记的,由当事人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并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登记机构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实行统一登记,有助于金融机构全面掌握企业动产和相关权利信息,提升给企业担保融资的意愿。


会议通过《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完善企业名称基本规范,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规定申请人可自行选取符合规定的名称,并应承诺对名称侵权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同时放管并重,规定登记机关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不符合规定的名称不予登记或纠正,对名称产生争议的可依法起诉或由登记机关调解或裁决。

 

有利于促进供应链金融业务健康发展

 

动产和权利担保全国统一登记,与信贷的可获得性密切相关,可以有效解决此前各项动产担保权益登记系统分散、规则不统一的问题促进了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尤其是促进了“信息流 物流 资金流”三流中的”信息流“的发展。同时,进一步扩大改革效果,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


对于金融机构来说,动产和权利担保全国统一登记有助于金融机构全面掌握企业动产和相关权利信息,提升给企业担保融资的意愿。


近几年我国在部分省市开展了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试点,便利企业担保融资。据统计,试点中,民营和中小微企业新增担保登记业务占比超过95%、融资金额占比超过80%。


专家表示,通过为市场主体提供统一、便捷、高效的动产抵押登记、变更、查询、注销等服务,将有助于解决各项动产担保权益登记系统分散、登记规则不统一的问题,有助于有效提升金融信贷服务便利性和可获得性。

 

微观层面,促进动产融资发展

 

从微观层面,一位国有大行分行人士指出,在实务中,一些动产登记在工商部门,银行为企业客户开展动产担保融资时,需要线下找工商部门盖章确认。“比如房产登记,经办部门会核对一下法律文本,但是工商部门经常不会核对,银行来了就给你盖章办。”


“动产质押或者产权质押融资,目前占比还不高。”12月15日,一位大行华南分行人士坦言。他表示,动产质押融资与企业法人或专业担保公司的担保融资不同,一直是融资中的难点,市场目前有专门做这类动产的融资担保公司,但是普遍利息比较高


动产融资发展迅速。根据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今年上半年,新增动产融资登记总量为148.67万笔,同比增长195%。其中,新增融资租赁登记占比70%,同比增长297%;新增应收账款登记占比28%;其他交易类型仅占2%。


动产融资以中小金融机构居多。10月份数据看,应收账款登记前五家机构分别为财信信托、前海环融联易商业保理、平安银行北京分行、浙商银行、建设银行北京市分行。融资租赁登记排名居前的分别是一汽财务、平安租赁、海通恒信租赁、狮桥租赁、中车信融租赁。

 

宏观层面,提升我国营商环境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国常会明确,动产融资统一登记是基于互联网运行的、全国集中统一的系统。


业内人士指出,动产和权利担保全国统一登记,与信贷的可获得性密切相关,从而影响一地的营商环境评价。


有大行人士指出,我国在世界银行的“获得信贷”指标失分的原因,一是缺乏国家层面的动产担保法,相关内容包括在《民法总则》《物权法》《担保法》《合同法》等单行法之中。此外缺乏全国统一的担保登记制度,目前仍以地方登记、分散登记、纸质登记为主,成为重要失分项。


他继续指出,我国担保权益的实现条款不健全。对担保物权实现“自动中止”的制度没有设置时间限制。不允许抵押人在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情况下自行占有抵押物,也不允许对担保品进行公开或私人拍卖。此外,担保权益的创设范围狭窄。如我国浮动抵押创设范围不含应收账款。

此外,此前已作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的,不需要重新登记,有关部门要妥善做好存量信息数据移交等衔接工作。央行和市场监管总局于2019年4月28日在北京和上海同步开展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工作。今年2月,第二批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在广州市和重庆市曾有专家表示,开展动产担保统一登记试点,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


免责申明:文章内容系网络转载或资料整理而成,版权归原作作者所有,本文内容为原作者观点,并不代表本公众号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若文章有何不妥之处请留言指正。


地址(Add)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3号1120房
电话(Tel)86-020-84040000

Copyright 广州晟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owered by dede58. 粤ICP备16022572号-1 技术支持:创世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