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2018.12.12 | 资管新规落地后,私募如何适配合格投资者“新”标准?
发布时间:2018-12-12 10:06:26| 浏览次数:

导语:

今年4月27日,资管新规正式稿落地。其中,合格投资者标准相比《暂行办法》中的旧标准有了变化!

根据资管新规,资产管理产品的投资者分为不特定社会公众和合格投资者两大类。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资产管理产品不低于一定金额且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一)具有2年以上投资经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家庭金融净资产不低于300万元,家庭金融资产不低于500万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万元。

(二)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法人单位。

(三)金融管理部门视为合格投资者的其他情形。

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固定收益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30万元,投资于单只混合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40万元,投资于单只权益类产品、单只商品及金融衍生品类产品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

投资者不得使用贷款、发行债券等筹集的非自有资金投资资产管理产品。

新规中合格投资者标准

相较于暂行办法中的门槛有所提高

 

对于私募基金如何适用资管新规合格投资者新标准的问题,新标准出台后,专家律师纷纷解读:

新规中明确:私募投资基金适用私募投资基金专门法律、行政法规,私募投资基金专门法律、行政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的适用本意见,创业投资基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的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Learn基金丨邹菁律师 基小律观点:

对比私募投资基金现行的合格投资者标准,资管新规对自然人合格投资者的要求相对较高(虽年均收入要求较低,但有额外的投资经历要求和更高的金融资产要求)。因《暂行条例》级别较低而可能不构成“私募投资基金专门法律、行政法规”,私募投资基金的合格投资者标准面临随《资管新规》一并更新的可能。

金融监管研究院研究员许继璋解读:

在单只产品最低认购金额上,私募暂行办法统一要求不得低于100万元,而此次资管新规则将固定收益类产品、混合类产品分别降低到30万元、40万元。

资管新规实施后,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该到底如何适用呢?按照上部分的分析,应当以资管新规的规定为准。

新规发布后

部分券商提高私募合格投资者门槛

4月27日,资管新规正式稿发布,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底。

5月初,据媒体报道,中信证券暂停销售私募权益类产品,具体销售时间另行通知。中信证券在下发给各分支机构的通知中表示,资管新规对投资者准入和适当性管理有新的规定,总部正在梳理相关落地政策办法。

5月19日,中基协会长洪磊在2018中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百人论坛上表示,资管新规发布后,有市场机构对合格投资者标准产生顾虑,暂停了对私募基金的销售。

他表示现在行业的自律标准已经高于法律底线标准,并呼吁银行和证券公司,不应当拒绝代销或发行私募基金产品

5月20日,中基协会长洪磊在第四届全球私募基金西湖峰会上表示,

在优化行业制度环境方面,当务之急是推动资管新规配套规则尽快落地在短期内基金法难以修改的情况下,应当加快私募基金条例出台,对私募基金进行明确界定,对投资业务和融资业务进行有效区分。

5月底,中信证券基本上完成了业务梳理整改,重新开始销售私募产品。其恢复代销后,已按照资管新规提高了对合格投资者的门槛要求。



晟马投资

SHENGMA INVESTMENT


 固定收益类基金的引领者



地址(Add)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3号1120房
电话(Tel)86-020-84040000

Copyright 广州晟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Powered by dede58. 粤ICP备16022572号-1 技术支持:创世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