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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05 | “先贴后查”票据贴现业务办理模式,你造吗?
发布时间:2018-12-05 09:52:53| 浏览次数:

对有些重要客户而言,银行与其有了很长时间的业务往来,彼此较为熟悉,风险能得到有效控制。在其需要资金进行贴现时,如果按照常规的业务程序先办理查询后进行贴现,往往无法满足客户对资金的急迫需求。长此以往,对客户关系的维护极为不利。因而在业务实践中,产生了一种先贴现后补查询的业务办理方式。


我们先了解下“先贴后查”的概念:


“先贴后查”商业汇票贴现业务是指汇票的持有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转让给银行,银行在核定的额度内,在票据查询查复前,先按票面金额扣除贴现日至汇票到期前一日的利息后,付给票款的一种授信业务。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该业务仅适用于事先核定有授信额度、信用程度较高、管理规范的银行重点客户。如不加以限制全面推广,极易造成风险失控。


对贴现人的好处表现在:


1.采取灵活便捷的方式为客户办理贴现,能够节约时间成本,化简办理手续,提高业务效率。

2.客户可以及时获取资金融通,提高资金运作效率。


对贴现银行的好处表现在:


1.银行可以通过“先贴后查”,极大地扩展可以买入的票据。

2.增加对客户的吸引力,增强自身的竞争力。

3.银行可以获得可观的贴现利息收益。

4.可以获得贴现后稳定的沉淀存款。


了解了“先贴后查”的基本知识,来看下它有什么办理要求吧!

1.“先贴后查”应采取“对客户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原则,从审查贴现申请人的资质入手,“先贴后查”申请人应该仅限于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等级较高、总资产和销售收入较大的企业。


2.“先贴后查”实行专项授信额度控制,与其他一般授信业务品种一并纳入统一授信,按照银行一般授信业务操作规程和审批权限进行审批,核定专项授信额度,签订授信协议和合同后方可开展业务。对贴现申请人未查询贴现的敞口金额控制在批准的授信额度之内,超过时须按“先贴后查”当时处理。


3.严格说来,银行办理贴现业务必须“先贴后查”,只有通过查询才能够确定承兑银行是否承兑了票据。如果没有经过查询就进行贴现,银行就会承担过大的风险。因此,银行一定要选择恰当的客户,并且一旦出现到期拒付、止付、拖欠等造成银行垫款的情况,应立即停止对该客户办理“先贴后查”业务。在及时收回贴现实付金额、利息等的前提下,且经有权审批部门批准,方能恢复该客户的“先贴后查”授信。


4.办理此项业务时须与贴现申请人签订《“先贴后查”贴现协议》,贴现申请人要承诺对票据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并承诺一旦发现在票据的核实认证或票据资金索付过程中出现到期拒付、止付、拖欠等情况,贴现申请人应在接到银行通知两日内退还贴现实付金额、利息、罚息,并支付贴现银行由此产生的有关费用及给贴现银行造成的损失,贴现银行有权在贴现申请人账户上直接扣收。


5.建议银行对“先贴后查”业务实行“一票否决”,即一旦出现到期拒付、止付、拖欠等造成银行垫款,且30日内未予以收回的情况,则该分行自动丧失办理“先贴后查”业务的资格。


6.客户经理应建立相应的台账,将时点上为查询贴现的敞口金额控制在批准的额度之内。


7.如通过查询发现票据有问题,应立即通知申请人,要求其按照《“先贴后查”贴现协议》规定退还贴现实付金额、利息,支付银行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及造成的损失,并暂停该客户的“先贴后查”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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